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關于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關于深化高等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積極推進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分類管理、分類評價機制改革。現将2021年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依據
2021年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按照《伟德网站是多少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辦法》(校人字〔2021〕9号)規定執行。
二、基本要求
職稱評審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把師德師風作為第一标準,突出教育教學實績,強化一線學生工作要求。遵循人才發展規律,克服“五唯”傾向,突出質量導向,重點考察申報者的學術貢獻、社會貢獻以及支撐人才培養情況。
嚴格程序,規範操作,通過校外專家評議、申報材料公開、評審結果公示、評審全程監督,确保評審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三、評審組織
1.基層評審組評審
各基層單位負責本單位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推薦評審工作。其中,學校機關黨委負責學校機關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及各學院、直屬單位管理崗人員申報教育管理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學生工作部會同宣傳部負責學工人員、思政黨務工作者申報學生思政和思政黨務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
教學系列申報資格由教務處負責審核。裝備型号系列申報資格由裝備工程部負責審核。
2.學科組評審
人事處負責組織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學科組評審工作。
具有副高評審權的基層單位負責本單位教師崗位教學科研和科學研究系列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各單位可将基層評審組評審和學科組評議分别進行或合并進行。
3.高評委評審
學校組織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高評委評審工作,負責全校各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定工作。
4.圖書資料、出版、會計、衛生技術系列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由學校評審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評定。
四、申報要求
1.嚴把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考核,實施師德一票否決制。各基層單位負責對申請人的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進行考核;人事處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對申請人師德師風等情況進行審查。申請人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全責,如申報材料失實,取消其當年評審資格,或撤銷其任職資格。
2.各單位應對申請人的評審資格條件、基本申報條件進行嚴格審查。申請人教學、科研、管理工作業績等的确認,由教務處、研究生院、科學技術研究院、裝備工程部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認定和解釋;論文收錄情況以圖書館出具的檢索報告為準。
3.嚴格規範申報材料,申請人提交的學術成果應是任現職以來取得的,論文須正式出版(含在線發表),不包括僅有錄用證明的情況;論著須正式出版;教學和科技成果應是任現職以來通過鑒定、評獎、獲得授權、被他人引用、已經正式結題的;科研經費均為實際學校到款;成果認定時間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
4. 40周歲及以下的青年教師(且在2017年1月1日及以後入職者)申報高一級職稱,任現職以來需有一年以上學生工作經曆(包括但不限于擔任輔導員/班主任、指導學生創新創業/競賽/社團等實踐活動)。2021年申報可以先評後補,先評後補者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滿足學生工作經曆要求。學生工作經曆的審核由基層單位負責。
已任教滿15年或任現職以來長期從事公共基礎課教學者(由教務處認定),可不要求學生工作經曆。
5.申報裝備型号系列人員,如尚未具備有效期内的國軍标内審員資格證書,2021年可實行先評後補,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2022年不再實行先評後補政策。
6.進一步加強公示制度,擴大公示範圍,加大公示力度,實行網上公示制度。推薦人員名單公示期均為5個工作日,申報材料(含送審代表作)實行評審全程公示制度,自材料審核完成之日公示至評審結果公布(OA發文)之日後一周。公示期内如有異議,可以書面或郵件等形式向人事處反映問題;如有涉嫌違規違紀問題,可向校紀委/監察處反映。
五、關于“代表作”送審
加強同行專家評議,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影響,突出評價成果質量、原創價值和對社會發展的實際貢獻。申報人可提供近期論文、論著、報告、專利申請書及授權證明項目報告、工作總結、工程方案、設計文件、決策咨詢等标志性成果。“代表作”須為任現職以來取得的。如申報人非“代表作”第一完成人,則需提供文字說明,描述申報人完成内容及對成果的實際貢獻,并由該成果第一完成人簽字确認。
正常申報高級職稱人員由學校送6位校外同行專家進行評議;破格申報高級職稱人員由學校送9位校外同行專家進行評議。
同行評議結果分為“達到”和“未達到”兩個等級。有三分之二及以上“達到”為通過評議;未通過者,不進入“學科組”評議。
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程序
2021年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采用基層評審組推薦、學科組評議、高評委評定的程序。各級評審中,均不得進行預投票。
1.基層評審組評審
(1)個人申報、材料審核和公示。申報人按要求提交個人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必須真實準确,規範齊全。相關職能部門、基層單位對申報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核。審核後的申報材料在“人事信息系統”中公示。
(2)評委遴選。基層單位成立評審組進行推薦評審,評審組由不少于11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其中外單位專家不少于三分之一(校外專家不少于2人)。
(3)推薦評審,結果公示。申報人須向基層評審組介紹任現職以來的教學、科研和其他工作業績,答辯現場不允許申報人提供任何其它材料供專家評審參考(有價值材料請在個人申報材料中填寫提交)。在學校指标範圍内,基層單位進行評審推薦。評審完成後,将被推薦人員名單在基層單位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申報教學系列教授/副教授人員、全職博士後(不含長空博士後)和專職科研人員參加基層評審,指标單列。
2.學科組評審
(1)申報材料抽查。人事處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對被推薦人基本資格和申報材料進行抽查、複核。如有弄虛作假,取消被推薦人當年申報資格,并視情節嚴重程度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2)同行專家評議。同行專家評議由學校統一組織,按照最新國家學科排名選擇送評範圍。申報人可提出同行專家回避申請,申請回避的專家不超過2名。經所在單位同意後提交人事處審核。通過後,學校不再安排回避名單上的專家作為其同行評議專家。
具有副高評審權的基層單位自行組織申報副高職稱人員的同行專家評議工作,具體工作要求按學校文件執行。
(3)學科組評議,結果公示。學校成立由不少于11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的校學科組進行評審。申報正高級職稱的被推薦人員向學科組介紹任現職以來的工作業績(5分鐘)。學科組評議通過人員名單在人事處網站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報校高評委進行評定。全職博士後(不含長空博士後)和專職科研人員、教學系列人員、思政專任教師和學生思政/思政黨務系列人員、2020年第一批起通過學校師資引聘評審引進的上崗研究員和上崗副研究員參加學校組織的學科組評審,指标單列。
3.高評委評審
學校高評委對被推薦人進行評定,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對被推薦人是否具備“任職資格”進行表決,被推薦人獲同意票數達到或超過到會人數三分之二即取得任職資格。
4.評定結果公布
根據高評委評定結果,人事處行文公布具備任職資格人員名單和取得任職資格時間。
七、相關政策補充說明
1.對于共同通訊作者論文,每篇論文在職稱評審中僅1次有效,需校内其他通訊作者簽署同意書。
2.對于共同第一作者論文,每篇論文在職稱評審中僅1次有效,需校内其他第一作者簽署同意書。
3.博士後出站人員申請副高職稱,其任現職時間以博士畢業取得博士學位時間開始計算。
八、試用職稱評審信息系統
2021年職稱評審工作試用職稱評審信息系統,申報人使用統一認證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陸新人事信息系統(http://ehr.nuaa.edu.cn/)進行職稱申報。職稱評審信息系統将逐步從相關職能部處集成教學、科研方面的成果數據,減少申報人手工填報工作量,規範業績填寫标準,提高申報信息準确度和工作效率。
九、工作安排
6月10-12日 | 申報人在職稱評審系統中完成預申報。 |
6月17日前 | 申報資格審核、确認有效申報人。 |
6月18日前 | 各單位提交《專業技術職務申報基本情況彙總表》紙質版(由系統導出)。 |
6月18-27日 | 資格審核通過人員在職稱評審系統中完成業績填報工作。 |
7月5日前 | 職能部門完成申報材料審核認定工作;各基層單位提交《職稱評審申報材料非涉密證明》;人事處下達職稱晉升指标。 |
7月10日前 | 各單位完成基層推薦評審。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代表作送審名冊》紙質版報送人事處。上述表格由系統生成,《評審表》必須使用A4紙正反面打印,申報人簽字确認,基層單位審核簽字、蓋章。 |
9月4日前 | 校學科組完成評議工作。 |
9月14日前 | 校高評委完成評定工作。 |
具體時間安排如有變化,以人事處通知為準。
十、其他
1.中級職稱評審安排在10月進行,初級職稱的認定工作于11月進行。
2.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費400元/人,送校外同行專家評審費500元/份,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費200元/人。
3.紙質材料按工作進度時間結點提交人事處(綜合樓512室)。
4.相關文檔詳見人事處網站“2021年職稱評審專欄”。
人事處/高級人才辦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