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21年高校青藍工程培養對象選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将我校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選拔條件
1.總體條件
熱愛黨的教育事業,自覺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教師職業道德。專業基礎紮實,學風教風嚴謹,積極進取,銳意創新。主動承擔傳幫帶的責任,卓有成效地幫助青年教師成長,具有良好的奉獻精神和團隊協作能力。各學院要強調政治素質首要條件,堅持師德師風第一标準,按照“四有”好老師的标準遴選推薦。
2.優秀青年骨幹教師培養對象選拔條件
(1)持有高校教師資格證書,具有博士學位,受聘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81年1月1日以後出生)。
(2)在本學科領域具有較紮實的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學科研工作經曆。近三年内獨立并系統地講授過兩門及以上主幹課程,教學效果優秀,教學成績突出。
(3)有明确的專業研究方向,在1-2個領域有較深入的研究,近三年取得了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開展的研究工作屬本學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較大應用價值。
3.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培養對象選拔條件
(1)持有高校教師資格證書,具有博士學位,受聘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1976年1月1日以後出生)。
(2)在所在學科領域發揮帶頭引領作用,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學科研工作經曆。近五年内系統講授過兩門及以上主幹課程,教學效果優秀,教學成績突出。
(3)主持省部級及以上科研課題或企業技術攻關項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或為本學科專業帶頭人,對專業建設貢獻突出。
(4)拟開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創新性構想并有較大發展潛力。
4.優秀教學團隊選拔條件
(1)具有明确的發展目标和緊密的合作關系,梯隊結構、年齡結構、職稱和知識結構合理,近五年内有較為突出的合作研究和教學改革成果。團隊人數5人左右。校級領導不作為團隊帶頭人推薦。
(2)緻力于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創新。課程體系、教學内容緊密結合社會、經濟發展需要,融入學科專業發展前沿。教學方法和手段先進,重視實踐教學、研究性教學和信息化教學,促進學科專業發展。
(3)以學科、專業系(部)、教研室、教學實驗室、實訓基地或工程中心為建設單位,以專業或課程為建設平台。團隊必須是“雙師”結構的專業教學團隊。
(4)團隊帶頭人在本學科專業或本行業具有較大的影響力,長期緻力于學科專業建設,堅持在本校教學第一線為本(專)科生授課。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1971年1月1日以後出生)。積極參與教學研究與改革,獲得過國家或省教學成果獎(排名前2),或主持完成過省部級及以上教改項目(排名前2),或為品牌專業帶頭人。
二、限報要求
1. 每位申報人員隻能申報骨幹教師、學術帶頭人、團隊中的一項,不得兼報(含作為成員合作申報)。往期及培養期内的“青藍工程”培養對象不得降低層次或同層次申報,隻能申報更高層次。
2. 已獲得國家級、省部級團隊的不得申報“青藍工程”優秀教學團隊。
3. 已入選過國家級、省部級人才工程項目以及省有關部門人才工程項目的團隊帶頭人不得申報“青藍工程”培養對象。
4. 已入選過國家級、部級人才工程項目、“江蘇特聘教授計劃”、“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計劃”雙創個人、“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第一、二層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計劃”A類個人等同層次省級人才項目人員,不得申報優秀青年骨幹教師和中青年學術帶頭人,隻可申報優秀教學團隊。入選過“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第三層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計劃”BC類個人等同層次人才項目人員,不得申報優秀青年骨幹教師,隻可申報中青年學術帶頭人或優秀教學團隊。
三、推薦名額
我校優秀青年骨幹教師培養對象推薦名額6名,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培養對象推薦名額4名,優秀教學團隊的推薦名額1個。每個學院可以推薦以上類别申報人或團隊各1人(個)。
四、材料報送
各學院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認真做好“青藍工程”培養對象的遴選和推薦工作,于2021年1月4日前提交推薦人選申報材料。
學院申報材料包括:
(1)推薦表、彙總表各一份(附件1~4,同時提交Excel電子版);
(2)附件:學曆學位證書、高校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近五年取得的教學成果證明、承擔的主要科研項目、教改項目、獲獎及專利情況的證明等複印件一套;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論文提供全文複印件,論著、教材等專著提供封面、目錄複印件,附主要學術思想、創新成果簡介或重要章節節選(少于10頁)。團隊提供帶頭人的代表性成果等複印件一套。上述材料裝訂成冊,标注頁碼并附目錄。附件待學校确定推薦人選後提交。
申報材料交至人事處師資辦公室(綜合樓512室)。
聯系人:曹若菡 聯系電話:84892739
郵箱:szb@nuaa.edu.cn
附件:1.附件1.高校“青藍工程”優秀青年骨幹教師培養對象推薦表.doc
2.附件2 高校“青藍工程”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培養對象推薦表.doc
4.附件4:2021年度高校“青藍工程”推薦人選彙總表.xls
人事處/高級人才辦
2020年12月22日